关于印发《2017年浙江省暨湖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2017-11-11 14:34:03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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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各设区市教育局、各设区市成人教育协会(学会、研究会)、各有关学校、单位:
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全面落实国家“十三五”规划和《教育规划纲要》关于“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”的战略任务及浙江省“十三五”教育发展规划关于“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”的目标任务,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17209号)要求,现印发《2017年浙江省暨湖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工作方案》,请各地按照省教育厅要求,积极组织所属地区、单位和群众参加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各项活动,努力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建设。

附件:2017年浙江省暨湖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工作方案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10月16日


 
附件:

浙江省暨湖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工作方案

 

     一、主题、时间和地点

(一)主题:推动全民终身学习,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。

(二)时间:1118日上午9点 。

(三)地点:湖州市爱山广场。

二、举办单位

(一)主办单位:浙江省教育厅、湖州市人民政府。

(二)承办单位: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、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、湖州市教育局、吴兴区人民政府、湖州职业技术学院·湖州广播电视大学(湖州社区大学)。

三、开幕式主要议程

1.领导致辞

2.表彰先进

3.代表发言

4.湖州市终身学习成果文艺展演

同时,安排与会代表参观浙江省暨湖州市终身教育成果展板、湖州市全民终身学习体验活动。

四、开幕式参加人员

1.各设区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,设区市成人教育协会(学会、研究会)负责人;

2.浙江省2016年全国百姓学习之星,部分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代表;

    3.2017年浙江省“百姓学习之星”和“终身学习品牌项目”代表;

4.浙江省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代表,浙江省社区教育导师工作室负责人;

5.2017年省社区教育与农村成人教育分会年会参加代表;

6.湖州市政府分管领导,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,各县(区)政府分管领导、教育局领导、职成教科室负责人,社区学院(社区学校)负责人,湖州社区大学终身教育与学习体验基地负责人,百姓学习之星、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代表,市民代表。

    、开幕式组织机构

活动周开幕式成立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报到时间:1117日。

报到及住宿地点:湖州市浙北大酒店(湖州市吴兴区南街507号,江南红旗路与南街交叉口处)

1.请参会代表在1027日前将回执同时发送至邮箱:385122463@qq.com   

    2.联系方式

湖州市活动周会务组:喻玉明 0572-2102760,13857277961,邮箱385122463@qq.com;马浙军 0572-239858215857283355

省成职教协会秘书处:徐佳佳0571-88031282,邮箱zj_czjxh@163.com

省教育厅职成教处:李沅栋 0571-88008955

     

2017年浙江省暨湖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

会议回执

 

 

性别

所在单位

职务

通讯地址

 

17日是否住宿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注:如有司机随行请一并填写入此回执表中;根据浙江省会议举办相关要求,参会人员21间住宿,请知悉。会议回执请于20171027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385122463@qq.com。同时报省成职教协会秘书处zj_czjxh@163.com